发展新团员流程

发布时间:2019-04-23浏览次数:5499

  按照江苏省《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》发展团员工作程序。发展团员要做到“十步骤、三公示、六必须”,缺一不可。


1.发展团员工作的“十步骤”:

  ①提交《入团申请书》;

  ②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,填写《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》;

  ③参加党团知识培训;

  ④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;

  ⑤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;

  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;

  ⑦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《入团志愿书》;

  ⑧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;

  ⑨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;

  ⑩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、团徽。


2.发展团员工作的“三公示”(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):

  ①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;

  ②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;

  ③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。


3.发展团员工作的“六必须”:

  ①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;

  ②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 8 个学时;

  ③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 3 个月以上,并形成考察材料;

  ④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,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;

  ⑤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,并集体审议,表决决定,审批意见写入《入团志愿书》;

  ⑥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。